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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人可以免签入境韩国?B-1与B-2完整指南

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国民可以免签入境韩国作短期居留。但“无需签证”并不意味着没有规则。免签居留资格分为两种——B-1(双边协定)和B-2(单方面许可),二者的居留期限和限制各不相同。本指南说明哪些人符合条件、居留期间可以做什么,以及尤为关键的——不能做什么。

James Chae

作者 詹姆斯·蔡 — Expert Sapiens联合创始人

Korean Licensed Administrative Attorney (행정사)Reg. No. 220-06-06463 · 대한행정사회Licensed Realtor · Korea

平台专业领域: 移民咨询与签证服务 · 已审阅 九月 2026

由Expert Sapiens持牌移民律师审阅
Licensed Immigration AttorneysAILA Members

审核与来源依据

审核依据

James Chae, 행정사 (Korean Licensed Administrative Attorney). 执照编号 220-06-06463 · 대한행정사회(韩国行政士协会)。已根据 HiKorea 사증·체류업무 자격별 안내 매뉴얼 审核,并与法务部发布内容交叉核对。

最近审核日期

2026年9月4日

申请前注意事项

要求可能因国籍、管辖出入境事务所及申请渠道而变化。提交前,请向 HiKorea、负责的韩国领事馆或持牌移民专业人士确认准确要求。

B-1与B-2:有什么区别?

韩国并行实施两套免签制度:

B-1(免签协定,사증면제):韩国与约100个国家签有双边免签协定。这些国家的国民可在协定规定的期限内免签入境——通常为30天、60天或90天。具体允许从事哪些活动取决于协定的规定;有些协定将与就业相关的活动排除在外,即使是短期活动也不例外。

B-2(观光过境,관광통과):对于未被B-1协定涵盖的国家,韩国法务部可单方面指定某些国籍免签入境。B-2基于对等原则和国际关系,而非已签署的协定。允许的居留期限由法务部设定,可不经通知而变更。

B-1涵盖哪些人(协定国家)?

根据签证签发手册2022年的修订内容,韩国与约100个国家订有现行有效的免签协定。普通护照的主要协定国包括:大多数欧盟/欧洲经济区成员国、英国、新西兰、新加坡、泰国、马来西亚、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以及其他许多国家。日本、美国、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不是普通护照的协定国——其国民改依B-2免签入境(见下一节)。协定国国民在入境口岸获盖B-1居留资格章——无需事先申请。

请注意,部分协定处于“待生效”或“暂时中止”状态。如果您的国家在该名单上,必须事先取得签证。出行前务必在外交部网站上核实协定的现行状态。

B-2涵盖哪些人(单方面免签)?

就普通护照而言未被B-1协定涵盖、但依B-2获准免签入境的国家和地区包括:日本、美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香港、澳门、台湾、沙特阿拉伯、巴林、文莱、阿曼、科威特、部分拉丁美洲、欧洲和太平洋岛屿国家、南非以及毛里求斯。卡塔尔已于2022年9月转为免签协定(B-1),也门的B-2指定已于2014年取消。

B-2的居留期限因国家而异:多数为30天,部分为90天(包括日本、美国、澳大利亚、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和科威特),加拿大为6个月。这一区别之所以重要,是因为B-2居留资格不具备与B-1相同的协定保护——韩国政府无需重新谈判协定即可修改或撤销B-2指定。

持B-1/B-2居留资格可以做什么

B-1和B-2允许从事的活动范围与C-3短期访问签证大体相同,包括:旅游观光、探亲访友、短期商务会议和洽谈(不得取得来源于韩国的收入)、参加会议或研讨会、短期语言学习(仅限非正式/面向游客的课程),以及在韩国医院接受治疗。

对于B-1,适用各协定的特定限制。有些协定明确将与就业相关的活动排除在外,即使是短期活动也不例外。未设限制的协定则允许大多数短期商务活动(有偿工作和营利活动除外)。

持B-1/B-2居留资格不能做什么

最重要的限制如下:

不得就业或从事有偿工作:不得取得来源于韩国的收入、为韩国雇主工作、有偿提供服务或从事任何营利活动。即使是由外国雇主支付报酬的远程工作也适用这一限制——韩国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,人在韩国境内实际工作,即便是为外国公司工作,视活动内容也可能构成违反居留资格。

不得变更居留资格(多数情况下):这是最常被误解的规则。以B-1和B-2入境的,一般都不能在韩国境内变更为长期签证的居留资格。如果免签入境后决定以工作签证或留学签证延长居留,通常需要离开韩国,在海外的韩国领事馆申请。

主要的例外是持B-1的德国国民:韩国与德国的协定允许B-1入境者在韩国境内申请变更为长期居留资格。这是德国独有的。

B-1/B-2旅客的K-ETA要求

截至2023年,大多数符合B-1和B-2条件的国籍须在抵达前取得K-ETA(韩国电子旅行许可)。K-ETA不是签证——它是一种事先进行的安全审查,用以许可免签入境。其有效期为3年,可多次入境。

至2026年12月31日止,22个国家和地区的国民——包括日本、美国、加拿大、英国、澳大利亚和许多欧盟国家——暂时免办K-ETA。这是一项有时限的旅游措施,而不是双边协议。17岁及以下或65岁及以上的旅客也无须持有K-ETA。K-ETA的免除对象会定期变动,因此在预订行程前,请在K-ETA官方网站上核实您的国籍目前的K-ETA要求。

B-1或B-2的居留期限可以延长吗?

延长很少获准。官方立场是,B-1和B-2持有人不属于居留期限延长或居留资格变更的对象。在确属例外的情况下——有证明材料的紧急医疗状况、导致无法出境的自然灾害或类似的不可抗力——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可能给予短暂的延长。

申请延长时,需前往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,提交第34号表格、护照原件、相应的手续费以及证明无法出境原因的材料。不要把这当作事先计划好的策略来依赖。

逾期居留会怎样?

B-1或B-2逾期居留属于严重违规。处罚包括:罚款、出境命令、可能的短期拘留、入境禁令(初次违规通常为1~5年),以及日后难以取得韩国签证。韩国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实时查阅出入境记录,会在出境时发现逾期居留。没有宽限期——即使只逾期一天也属违规。

打算长期居留?请在抵达前申请

如果事先就知道要在韩国居留超过免签期限——无论是为了工作、学习还是其他长期目的——请在出行前到本国的韩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相应的签证。免签入境后再试图在韩国变更居留资格,一般不被允许(德国人及其他有限情形除外),并且会使自己处于不利的境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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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我的国家与韩国签有B-1协定,还需要K-ETA吗?

多数情况下需要。K-ETA是一项独立的行前审查要求,无论是否有B-1协定均适用。大多数符合B-1条件的国籍须在抵达前取得K-ETA。22个国家和地区(包括日本、美国、加拿大、英国、澳大利亚和许多欧盟国家)的国民暂时免办,至2026年12月31日止。请在K-ETA官方网站上查询您的国籍目前的要求。

持B-1/B-2在韩国期间,可以为外国雇主远程工作吗?

这属于灰色地带。出入境审查官可能认为,在韩国境内实际从事工作,即使是为外国雇主工作,在短期居留资格下也可能不被允许。居留不满30天的,风险较低。居留时间较长的,建议取得明确许可远程工作的F-1-D数字游民签证(D-10-2是与此无关的代码——用于技术创业准备,而非远程工作)。

我以B-1入境后找到了工作,可以不离境就变更为E-7吗?

一般不能。以B-1和B-2入境的人不能在韩国境内变更为长期居留资格,德国国民是特定的例外。必须离境,并携带劳动合同和雇主材料到海外的韩国领事馆申请。

一年内可以免签入境韩国多少次?

入境次数没有固定的年度上限,但韩国边检人员可能会就频繁短期访问的目的进行询问。如果入境规律显示您实际上是在以免签方式居住在韩国(有时称为“visa run”),之后再入境时可能被拒绝。出入境管理部门如认定入境目的是规避签证要求,有权裁量拒绝入境。

B-2居留资格是否让我在离境后享有再次入境的权利?

B-2是按每次入境分别给予的居留资格。每次抵达时,入境都会被单独审查。不能仅因此前曾以B-2入境就保证能够再次入境。边检人员对是否准予入境保有完全的裁量权。

本指南涵盖的签证类型